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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项目环境管理“三公开”

国家环保总局出台新措施
2001-02-0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林英 通讯员林志锋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8日电(记者林英通讯员林志锋)国家环保总局今天宣布,从今年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公开”制度。会上还公布了2000年由国家环保总局审查的建设项目。

“三公开”制度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审批和验收结果。据介绍,去年国家环保总局共审查由国家计委和经贸委立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00项,在审查中对电力、钢铁、石化和造纸等严重污染项目从严控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开绿灯。到目前为止,环保总局先后否决了北京燕山水泥厂扩建工程、新疆吐鲁番市年产2万吨蛋氨酸工程、岷江紫坪铺反调节水库鱼嘴工程等选址不当、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质量达不到要求或严重影响历史文化景观的大中型建设项目。通过严格审批,去年的申报项目共削减COD47.46万吨,减少工业粉尘538.38万吨和二氧化硫约20万吨,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今后国家环保总局将按季度定期公布负责审批的项目,各省市自治区环保局及所辖环保局将公布各自负责的审批项目,并将审批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邀请公众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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